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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並茂→】
【故意vs過失→ https://goo.gl/6bZQiL】
日常中最常見的分別是過失傷害(致死)、業務過失傷害(致死)。
【一般過失傷害/重傷害/致死】
指一般人因過失導致他人身體或健康的損害甚至死亡。
刑期會因為傷者的嚴重程度而不同。
過失傷害跟重傷害仍是由法院依據最終實際診斷書內容評定。
就算未構成重傷害要件,也絕對構成一般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
一般常見例子便是打開車門時,沒注意後方來車。
導致後方來車來不及剎車撞下去或閃避導致摔車。
刑法第284條第1點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76條第1點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傷害/重傷害/致死】
指一般人在執行業務行為的時後因為過失導致他人身體或健康的損害甚至死亡。
業務是指每個人基於社會地位繼續反覆執行的活動,包括主副業及附隨業務。
而不論從事的業務是合法或是不合法,只要是在從事業務過程中不小心導致他人身體或健康的損害甚至死亡,都算是業務過失。
而傷害跟重傷害仍是由法院依據最終實際診斷書內容評定。
實務上最常見的例子就是砂石車司機撞傷人,則開砂石車就是他的業務。
刑法第284條第2點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76條第2點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這樣對於業務跟非業務過失的差別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了嗎?
提醒各位朋友,在外來是要小心為上,以免觸法卻渾然不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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