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與時事討論嗎?或是對於律師生活的酸甜苦辣感到好奇呢?歡迎來颺理粉絲團按讚走走喔>>

七天鑑賞期其實不適用於所有的交易模式,只適用於通訊或訪問交易上。

實體商家跟個人賣家網路平台的交易模式是沒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的。

 

「通訊交易」是指業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方法跟消費者進行交易,這些類型的交易,消費者是沒辦法先行檢視商品的。

 

「訪問交易」是指業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住所、或其他場所做成的交易,像是路上推銷等方式就算是訪問交易。

 

只要經由以上兩種方式進行交易,消費者就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

 

如何算七天鑑賞期呢?從收到商品的隔日開始算七天(若是需要安裝設備、教導使用,則以安裝或教導可使用之隔日開始算)。

 

但不論是網路或者實體店面購買的商品,只要有瑕疵,原則上還是可以享有退貨、更換新品,或者要求賠償退款等法律上權利的。

 

最後提醒各位,購物前要檢查商品有沒有瑕疵,也要多方考慮是否有需求,不然衝動消費的結果可能是沒有買到便宜外,也浪費資源喔。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七天鑑賞期
    全站熱搜

    颺理法律事務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