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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圖有文→ 】

「難道你每天上班,都用臉書和長官溝通嗎?」

這句話是最近某政治人物在近日的議題中對記者講的一句話。

 

確實現在科技日新月異,通訊軟體的盛行導致工作交流訊息也逐漸改變。無論任何工作都可能不再用電話、簡訊通知,而是要求員工加入公司的群組或社團,讓所有事件都在其中交流。

既然工作事項都可能用社群軟體交流交辦了,或許有些人可能想說請假一樣用社群軟體就行了,但曾經有案例是員工傳LINE說「我要請假喔~」,就以為一切沒事了,結果沒來的日子就被當成曠職。

這樣很多人應該會疑問說,明明就有傳LINE請假卻被公司記曠職,這樣合法嗎?

 

◆勞動部104年度的函文有提到

勞工若以通訊軟體告知雇主請假理由及日數,事後仍需要照公司的請假規定或勞動契約的約定辦理請假手續。

  1.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書面告知,雇主應依法給假。但遇到急病或緊急事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
  2. 勞工請假時,若以通訊軟體(如:Line)告知雇主請假理由及日數,事後仍需要照公司的請假規定或勞動契約的約定辦理請假手續

<<勞動部民國 104 年 05 月 04 日勞動條 3字第 1040130742 號函>>

而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台上字第13號判決中有提到

勞工在有事故並必須親自處理的正當理由時,是能請假的。但法律也規定勞工有義務依公司法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的。若勞工沒有照程序辦理,就算有請假的正當理由,仍然構成曠職。雇主可以依法終止雙方間之勞動契約,才能兼顧勞、資雙方的權益。

 

因此,到底能不能用通訊軟體請假、有沒有效,其實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真正的重點為「你有沒有依照公司的規則來請假」喔。如果沒有的話,那麼請假自然不算數,而會被視作曠職、曠工。

 

*溫馨小提醒1:婚假、喪假依法是工資全額照給(但有天數限制),病假一年的30內給半薪,這些都是規定在勞工請假規則裡的。

*溫馨小提醒2: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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