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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新冠肺炎的緣故,可能有很多廠商會遇到積欠貨款的問題,被積欠的貨款多久以內必須向對方請求才不致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呢?

 

在法律上,權利是有時效性的,因為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一般來說,依民法第125條規定,從可以請款開始起算15年內就要向法院提出請求,如果超過後,就不能再主張囉!

 

而在生活中比較常見的交易行為,像是商品買賣、住宿等,金額部分相對較低,也較常發生,所以法律規定只要超過2年沒有請求,就不能再請求囉!另外像是醫院就診的費用、會計師等專業技師的費用,請求權時效同樣也是2年喔。

最後,如房屋租金、贍養費或利息等這類週期性的款項,則是要在5年內做請求喔。

有些人想說對方現在很有誠意,可以等之後再說,但有時等著等著,就不小小心超過時間了,因此這邊提醒大家,不管對方多有誠意想解決債務,還是要記得在時限之內向法院起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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