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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整理一些政府補助(不無小補的微量確幸)
當作政府的給的小紅包囉~(千萬記得聲請,錯過了肯定搥胸頓足啊!)
一、職業媽媽專屬的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如果「媽媽」(對!爸爸不行喔!)在參加勞保滿280天後生產、或是參加滿181天後早產(新生兒出生週數滿20週但未滿37週者、或是出生體重超過500克但未滿2500克都算早產)者,
可以按生產/早產當月起算前6個月的投保薪資標準(2020年時的投保薪資最高45,800),一次給付60天(也就是2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二、各地方政府給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會因為「設籍地點」不同而適用不同地方政府的規定(比較各地方政府婦幼政策的好時機)
以高雄市政府來說,父母、子女符合一定之設籍要求者,第一、二胎新生兒可以領取兩萬元補助!
詳細規定見☞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25&m_id=126&s_id=760
三、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則因設籍地、家庭收入條件不同而異,
同樣舉高雄市為例,
針對未滿兩歲的兒童,家庭報稅時的家戶綜合所得沒有到121萬,父母沒有領育嬰留停津貼、也沒有把小孩交給公托或準公托時,可以領取補助:
(一)一般家庭(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每月補助2,500元。
(二)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4,000元。
(三)低收入戶:每月補助5,000元。
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000元。
詳細規定見☞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25&m_id=126&s_id=626
光是以上資訊還不夠,在新生兒剛出生,媽媽坐月子,爸爸神/豬隊友的時刻,一切兵荒馬亂、手忙腳亂之際,去哪申請、何時之前要申請就很重要啦,幫大家整理在下面的表格裡:
申請項目 |
申請地點 |
申請期限 |
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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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文件 |
印章 |
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 |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
「任一」戶政事務所 |
可以在出生登記時同時申請,5年內要完成申請.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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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被保險人(媽媽)的存簿(其他銀行的也可以) |
生育津貼 |
「子女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 |
出生登記六個月內要申請 |
申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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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 |
申請人的 |
育兒津貼 |
「子女戶籍地」的「區公所」 |
出生後60天內就要辦畢出生登記,可以溯及出生月份,之後每年3月底政府會複查是否仍符合請領標準. |
子女、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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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 |
父母的 |
希望大家都可以申請順利囉~
附記:
那如果問作者養小孩花了多少錢?
不用說太久,算到作者的小嫩嬰出生滿兩週的時候就好,
作者會說:
「不要問,很恐怖的...呵呵呵(乾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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