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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拓點的時候,有時會選擇開設自營店,有時會將品牌授權給別人代理,因而簽署「總代理合約」,而這樣的合約中,多半會將企業的「商標」、「著作」,甚至是「專利」授權給代理商,讓代理商可以在一定的地區範圍內使用。

 

提到授權,法律是區分為「一般授權」、「專屬授權」。

以商標為例,如果企業總公司在A地區的範圍中「專屬授權」給別人,那只有被授權的人可以使用商標,連企業總公司也不能使用。

相較之下,所謂的一般授權,就是企業總公司及被授權者同時都可以使用該商標。

而大家最常聽到的是「獨家授權」,但這並非法條用語,只是雙方透過契約,由總公司承諾「只授權給一個人」,如果總公司違反了這個承諾,就會需要依契約負賠償責任。

 

很多人都會簽代理合約,甚至會簽署「總」代理合約,但真正的權限範圍及獨佔性,還是要以契約中的授權種類為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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