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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或是其他金錢債權如果有簽本票或支票,就可以直接行使票據上的權利,而不用再去一一證明法律上的權利要件。
關於本票→貼心連結:goo.gl/SVXD3q
關於支票→貼心連結:goo.gl/TPfWzr
如果借錢給別人時,沒有簽本票、支票的話,記得一定要簽「借據」及「收據」。
借據是證明兩人間確實存有「借貸關係」,
收據則要證明「確實有把錢借給對方」,兩者缺一不可!
如果債務人事後逾期未還,債權人則可持「借據」及「收據,」向法院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喔!
如果是用匯款的方式支付的,也要一併提出匯款單、存摺影本等資料,以供法院確認債權確實存在喔!
關於支付命令→貼心連結:goo.gl/3jP4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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