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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般交通事故外,現在也常常有在停車場會車或停車時擦撞的狀況。
大家都習慣會直接通知警察處理,但警方卻說因為停車場屬於私人土地,無法依照道路交通事故相關程序加以處理。
這是為什麼呢?那遇到這種狀況,我們該如何自保或進行後續求償權益?
首先,大家要先了解「交通事故」跟「道路」在法律上的定義。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條規定,所謂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動力機械或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受傷或死亡,或致車輛、動力機械、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財物損壞之事故。
而「道路」的定義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中寫到,所謂的的「道路」交通意外事故,只指在「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以及其他供公眾通行之處所」等地區。
這就是為甚麼在室內停車場或加油站這些非「道路」或是私人土地中發生的意外事故,是無法比照道路事故來進行後續處理的了。
但,就算是這樣也還是要報警!!!
因為警方受理案件後,有義務要到場進行採證、紀錄等動作,並將該資料提供給雙方民眾進行後續調解及求償事宜。
若車上有行車紀錄器畫面,也需保留提供給保險公司或未來若有訴訟時可以做為判定用。
若事故中有傷亡的狀況後續也能請偵察機關介入進行後續的刑事案件處理。
最後小補充
在私人土地發生車禍也無法去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肇責喔,因為車鑑會是依《公路法》行政,與警方一樣是無法分析私人土地範圍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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